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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5-3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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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9年正式成立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由东莞市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残联的指导,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八)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残疾人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高,残疾人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些残疾人业务工作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新残疾人观已经树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工作议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新的突破,全市32个镇(街道)残联实现了机构和职责单列,配备了专职理事长,成立了劳动就业服务所,具有在编人员2-3人,基层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逐步形成社区康复网络、精神病社区防治网络、聋儿康复训练服务网络、脑瘫儿童康复网络、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络等诸多服务网络构成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十五”期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入学率达95%,基本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规划;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推进,实缴保障金2亿元,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5%以上;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贫困残疾人发放困难补助金2016万元;残疾人文体活动日趋活跃涌现了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和艺术家,在全国、全省体育、文艺、职业技能等重要赛事中获得奖牌237枚;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明显改善,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制定出台了《东莞市保障残疾人权益优惠办法》、《东莞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等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就业等优惠政策;广大残疾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日益得到人们的尊重、理解、关心、帮助。实践证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保障残疾人人权、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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