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残联、宣教文体局,助残社会组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倡导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进一步营造自强与助残良好社会风尚,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评选“最美助残组织和个人”共10个,其中“最美助残组织”5个,“最美助残个人”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东莞全市,挖掘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本市户籍或持有东莞市居住证2年以上的个人,或在东莞市注册1年以上的社会组织;
2.密切关注残疾人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救助、宣传文体等方面给残疾人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数量和口碑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具有良好口碑或突出贡献的个人或企业;为残疾人长期捐赠物品和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法律支援的企业或个人;长期照顾残疾人生活的企业或个人);
3.照顾、帮助残疾人达2年以上,事迹特别感人的;
4.团体或个人成员具有无私奉献的爱心,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有乐善好施的高尚品质,有生动感人、特色鲜明的事迹,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美誉度的;
5.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不良记录;
6.助残个人若为助残社会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的,不重复推荐(即在个人和社会组织两类中选其一)。但助残扶残事迹不重叠的,可分开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及名额
1.助残先进组织和个人可自荐,不限名额;
2.各镇街(园区)残联各推荐2名(个)以上,其中助残组织1个以上;助残个人类1名以上;
3.社会推荐不限名额。
(二)评选流程
1.4月下旬,提交推荐材料。推荐(自荐)者填写《东莞市“最美助残组织”推荐表》(附件1)或《东莞市“最美助残个人”推荐表》(附件2);提交被推荐者的照片(证件照1张,大2寸规格,不小于1M,与事迹相关的工作和生活照3张);500字左右的真实、简要事迹材料。
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8日下班前发至邮箱:clxuanwenbu@dg.gov.cn。(联系人:王慧仪;联系方式:22310000)
2.4月下旬至5月上旬,宣传展示。由被推荐者提供简要材料、典型事迹,由东莞市残联统筹审核,在网络平台开设评选活动专题页面,以线上展示、转发投票的方式进行展示及评选。事迹同步在东莞残联网站、“东莞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推出,凡经推出的被推荐者,即视为东莞市“最美助残组织或个人”的候选人。
3.5月上旬,组织初评工作。市残联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组织和个人进行审核,确定参评候选人名单。
4.5月中旬,召开评审会,结合组织网上投票评选,对候选组织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最美助残组织”5个和“最美助残个人”5名。
5.5月中旬,评选公示。在东莞市残联网站、“东莞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对评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1.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5月19日)前后,由市残联、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东莞市“最美助残组织”“最美助残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文通报表彰。
2.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平台,东莞市残联、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开展表彰活动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评选活动有利于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最美助残组织”“最美助残个人”真情奉献、富有爱心的感人事迹,营造讲奉献、比爱心、颂善行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推荐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个人或组织评选出来。
附件:1.东莞市“最美助残组织”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