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06号)要求,经基层公示、广泛推荐、征求意见、综合考察等相关程序,并报经广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正式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到全省参评,现予以公示。
一、广东省自强模范(2名,含1名差额)
1.李俊锋(视力一级残疾人,东莞市南城博爱盲人按摩店执行事务合伙人)
2.曾乐儿(女,肢体四级残疾人,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员)
二、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2个,含1个差额)
1.东莞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2.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
三、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3名,含1名差额)
1.田先洪(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副科长)
2.刘石妹(女,四级肢体残疾人,东莞市中堂镇槎滘村残协专职委员)
3.李俊强(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至12日
受理单位及部室:市残联组织联络部
联系人及电话:苏章桦,0769-22765788
电子邮箱:clzlb@dg.gov.cn
通讯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路6号市残联十楼
邮政编码:523000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残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5日
